項目概況
嵩縣交通事業(yè)發(fā)展中心G344東靈線龍河至大章鎮(zhèn)段路面預防養(yǎng)護工程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洛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tpbidder)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9日09時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 序號 | 包號 | 包名稱 | 包預算(元) | 包最高限價(元) |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 | 采購預留金額(元) |
| 1 | 嵩縣政采磋商(2026)0018號-1 | 嵩縣交通事業(yè)發(fā)展中心G344東靈線龍河至大章鎮(zhèn)段路面預防養(yǎng)護工程項目 | ****** | ****** | 是 | ****** |
(1)資金來源:上級資金 自籌資金。
(2)采購范圍:本項目采購文件、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及答疑(若有)范圍內的全部內容。
(3)工期:3個月。
(4)質量目標:合格工程。
(5)安全目標:杜絕重傷、死亡事故。
(6)文明工地目標:市級文明工地。
(7)揚塵防治目標:做到“七個100%,八個必須”。
(8)包劃分:本項目共1個包。
供應商可就1個包進行完整投標,不得拆分,否則將不被接受。
2.2、根據洛采購[2021]4 號文件要求,參加政府采購項目的中小微企業(yè)供應商,持中標(成交)通知書可向金融機構申請合同融資。詳情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購網“河南省政府采購合同融資平臺”或洛陽市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業(yè)務入口”查詢聯系。
3.2、供應商須具有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路基路面養(yǎng)護乙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3、供應商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公路工程專業(yè)二級(含)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交安B證)且無在建項目,須提供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承諾書(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及項目經理簽字,格式自擬);
3.4、供應商須按照洛財購[2021]11號文件要求在資格審查環(huán)節(jié)提供滿足相應條件的書面承諾書,供應商在編制響應文件時,按照規(guī)定提供《洛陽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承諾函》(詳見第七章響應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的財務狀況報告;
2)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材料;
3)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
4)具備履行政府采購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證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證明材料。
3.5、外省企業(yè)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公共服務平臺”登記(須提供網頁截圖并加蓋供應商企業(yè)電子章,顯示查詢日期為為公告發(fā)出之后,否則視同未提供);
3.6、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標的,提供本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標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個人電子章并加蓋企業(yè)電子章的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
3.7、本次采購實行資格后審,資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標資格。
2. 監(jiān)管部門、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財政局
******財政局采購辦
聯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