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株洲市蘆淞區楓溪港(中型)水閘拆除重建工程-信息化綜合平臺項目磋商更正公告
公告時(shí)間:2025年06月04日 一、采購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政府采購計劃編號:蘆財采計[2025]000012號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chēng):株洲市蘆淞區楓溪港(中型)水閘拆除重建工程-信息化綜合平臺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03日 二、更正內容: ??????更正事項:采購文件 ??????更正內容:株洲市蘆淞區楓溪港(中型)水閘拆除重建工程-信息化綜合平臺競爭性磋商更正公告
一、采購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政府采購計劃編號:蘆財采計【2025】000012號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chēng):株洲市蘆淞區楓溪港(中型)水閘拆除重建工程-信息化綜合平臺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6月3日
原公告開(kāi)標時(shí)間:2025年6月16日09:00
二、更正內容:
更正事項:采購文件
更正內容:
采購文件第五章采購需求第三點(diǎn)“三、 商務(wù)要求”中“(六)、其他要求及說(shuō)明”新增一條內容如下:
“6、******事務(wù)中心,因采購賬號權限,本項目******水利局完成采購程序,后續具體合同簽訂及項目實(shí)施等相關(guān)事宜,主體均為******事務(wù)中心。供應商參與本項目投標時(shí),響應文件中采購人的名稱(chēng)均須修改為******水利局(******事務(wù)中心)。”
三、疑問(wèn)及質(zhì)疑
本更正公告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招標文件如涉及上述內容的應作相應調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與原招標文件內容有不一致之處,應以本更正公告為準。
供應商認為本更正內容存在歧視性的,應在更正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七個(gè)工作日內以書(shū)面形式向采購人、代理機構提出。
四、采購項目聯(lián)系人姓名和電話(huà)
1、采購項目
?聯(lián)系人姓名:程翠平
?電話(huà):0731-******
2、采購人
名稱(chēng):******水利局
地址:株洲市蘆淞區太子路668號
聯(lián)系人:朱主任
郵編:412000
電話(huà):******
電子郵箱:/
3、采購代理機構
名稱(chēng):******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區和宜商務(wù)酒店14樓1416號
聯(lián)系人:程翠平、張慧甜、賀欣
郵編:412000
電話(huà):0731-******
電子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