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南省環(huán)境影響評價及排污許可審查審批規(guī)范(試行)》有關規(guī)定,經審查,我局對以下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F將有關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6年3月25日—2026年4月2日(7個工作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項目名稱 | 審批文號 | 審批時間 |
******有限公司年產2000噸鎂加工制品項目 | 鶴經開環(huán)監(jiān)表[2026]11號 | 202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