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縣2026年提前批中央財政以工代賑
項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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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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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井研縣門坎鎮(zhèn)2026年中央財政以工代賑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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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設內(nèi)容 |
改建農(nóng)村公路共4.2千米(寬4.5米,厚0.2米,C30混凝土);新建擋土墻11處(571立方米);整治山坪塘9口,1口(3381立方米/口),1口(3947立方米/口),1口(1976立方米/口),1口(841立方米/口),1口(1764立方米/口),1口(1411立方米/口),1口(7416立方米/口),1口(2405立方米/口),1口(1128立方米/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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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資金 |
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xiāng)村振興補助資金(以工代賑任務)37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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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報酬 |
勞務報酬發(fā)放比例不得低于國家下達資金計劃的42%(不低于157.5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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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期 |
11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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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要求 |
1.門坎鎮(zhèn)在收到縣發(fā)改局轉(zhuǎn)下達的以工代賑項目資金計劃文件10個工作日內(nèi)進行公告,項目實施完成并經(jīng)驗收后,應對補助資金使用情況和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公告。 2.組織項目所在地群眾及脫貧戶參與工程建設,并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務報酬。要會同有關部門參照本地農(nóng)民務工平均收入水平,確定分行業(yè)勞務報酬指導標準,在開展項目前期工作和簽訂工程合同時,明確勞務報酬。以工代賑項目發(fā)放的勞務報酬不低于國家下達資金計劃的42%,并通過“一卡通”平臺發(fā)放勞務報酬。勞務報酬發(fā)放應公開,接受群眾監(jiān)督,嚴禁克扣、拖欠或違規(guī)使用勞務報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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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單位 |
******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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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督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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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時間: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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