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潛在投標人
招標文件的修改
1.第2章 投標須知“投標須知前附表”項號23.“投標保證金”的“保函形式”按下列描述進行調整:
******銀行保函?!?/p>
“③工程擔保公司出具的擔保保函形式(適用于已推行工程擔保的地區(qū)):須通過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網站電子保函平臺自行選擇一家擔保公司開具電子擔保保函?!?/p>
“④保險公司出具的投標保證保險形式:須通過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網站電子保函平臺自行選擇一家電子保險保函出具機構開具電子保險保函?!?/p>
2.第2章 投標須知“投標須知前附表”項號23.“投標保證金證明材料提交形式”“⑤a.采用免繳投標保證金形式的,......,否則視為未按規(guī)定提交投************服務中心管委會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我市房建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項目投標保證金保函管理的通知:從 2021年 7 月 1 日起發(fā)布招標公告或發(fā)出投標邀請書的招標項目,實施電子化招投標方式的,其投標保證金保函應使用電子投標保函,不再使用紙質保函。投標電子保函應符合《漳州市工程項目投標電子保函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guī)定?!?/p>
注:①招標文件與本答疑及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紀要為準。
②投標人應在開標前隨時登錄發(fā)布本項目招標公告的相關網站查看本項目招標的相關信息,若因投標人的疏忽而未及時發(fā)現(xiàn)本項目招標的相關信息的,由此引發(fā)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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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