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標人
招標人現發(fā)布招標文件需要澄清、修改的內容,請認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若與招標文件不一致之處,以本次澄清、修改公告為準。
一、招標文件修改(共4項)
1、招標文件《第一章?招標公告》“三、投標人資格要求”中增加“投標人擬投車(chē)輛必須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證》,須提供復印件編入投標文件并加蓋公章”。
2、招標文件獲取及投標報名時(shí)間修改為2025年6月27日起至 2025年7月11日16時(shí)00分。
3、投標保證金遞交截止時(shí)間修改為2025年7月16日16時(shí)00分。
4、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shí)間修改為2025年7月21日09 時(shí)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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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中冠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7月4日